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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孟梨欺骗之后,本来气势汹汹,想着再见时,一定要把三枚铜钱塞进孟梨嘴巴里,看他还怎么出口成谎,却不曾想,孟梨救了她,还不止一次。

    为了救她,连性命都不顾了。

    这一夜,三人各怀鬼胎,都没有睡好。

    翌日,三人稍作休整,就继续赶路。

    常衡说,以他们的脚程,走个三日大概就能到白云观了。

    可问题是,孟梨是一步都不能挪了,他被道长包得跟木乃伊似的。

    常衡说可以背着他,孟梨哪好意思啊,那太、难、看、了!

    叶簌簌很善解人意,用一根发簪从过路人手里,买了一头驴。

    有这头驴代步,小狐狸的后爪子总算摆脱了残废的命运。

    “等我以后有钱了,我买一支更漂亮的发簪还你,一定不会让你白白破费的。”孟梨骑在驴子身上,对叶簌簌说。还有常衡的紫金小葫芦,他都记着呢。

    叶簌簌:“好啊,那我等着你给我买更漂亮的发簪。”

    常衡突然问:“叶姑娘,你不是说,那支发簪是你母亲留下的遗物?”

    孟梨一听,瞬间就精神了,赶紧叫停,打算去把发簪换回来,开什么玩笑!

    那可是别人母亲留下来的遗物!

    “没关系的,反正,反正我们都是朋友嘛。”叶簌簌笑了笑,那确实是母亲留下的遗物,但留的不止一样首饰,而是一箱子。

    她这么一说,孟梨反而更为难了,因为他和小系统暗地里商量好了,要在抵达白云观之前,把叶簌簌丢在半道儿上的。

    “不过,你要是真想补偿我,那不如唱个歌听听?”叶簌簌背着手,走路一蹦一跳的。

    这可为难死孟梨了,他天生就没啥艺术细胞,唱歌跳舞画画弹琴,一个都不行,让他跑马拉松还差不多。

    “怎么,连首歌都不愿意为我唱啊?”叶簌簌拿话激他。

    常衡也面带笑容地望了过来,一手拿着拂尘,一手牵着驴绳,三人行在人间的绿荫小道上,难得这么一团和气。

    “那,那我就献丑了!”孟梨也不是那种矫情人,流行歌曲不会唱,那儿歌难道还不会吗?当场就唱了一首小毛驴。

    早就说常衡笑点低,孟梨才起了个嗓子,常衡就开始笑,一首歌下来,孟梨觉得常衡笑得脸上都快起褶了。

    叶簌簌也笑得直不起腰,她道:“孟梨,你果然没有骗人!你确实是献丑了!”

    “那你行,你来?”孟梨一下倒回驴身上,整个人是躺上面的,他还没来得及惊讶,自己咋那么能,就听见叶簌簌清了清嗓子,悠悠唱了起来,歌声确实清脆悦耳。

    只不过,常衡倒是没再像刚刚那样笑了,默默摸出一个果子,喂到了喘着粗气,时刻想尥蹶子把孟梨甩下来的黑驴子嘴里。

    驴子吃了果子,总算安分老实多了,乖乖地驼着孟梨。

    傍晚时,总算入了一座城池。

    孟梨这几天要么喝清汤寡水的薄粥,要么就是吃果子,嘴里早就淡出个鸟来,一进城就左看看,右看看,想找找好吃的。

    但他又身无分文。

    既不像道长带有法器,也不像叶簌簌那样,佩戴着首饰,他是真的一穷二白,又不能变回小狐狸当街钻火圈挣钱。

    就是因为没钱,所以,孟梨也不好意思提任何要求。倒是在路过街口时,看见有个散修盘腿坐地上。

    面前一堆破铜烂铁似的东西,比较引人注目的,是一条火红色的尾巴。

    叶簌簌道:“孟梨,你瞧,那个就是狐狸尾巴,应该只是普通的灵狐,不过看着颜色挺好,大概能卖两百灵石。”

    “两百灵石能买多少碗面啊?”孟梨问。

    叶簌簌:“一灵石相当于十个铜板,一碗清面三个铜板吧。”

    那也就是说,两百灵石相当于两千个铜板了。孟梨有九条尾巴,全割下来卖,能卖一千八百灵石。也就是一万八千个铜板,天呐……他突然好富有。

    “小姑娘好眼力啊,这要是九尾狐的尾巴,最起码能翻十倍。”那散修道。

    “十倍啊?!”孟梨惊问,“你是说,一条尾巴能卖两千灵石?!”

    散修道:“是啊,九尾狐少见,尤其是纯色的九尾狐,物以稀为贵,九尾狐的尾巴自然就贵,若是能得九尾狐的完整皮毛,只怕都能买一件上品阶的法器了。”

    孟梨吃惊不已,但转念想想,也没啥可奇怪的,现代人也没少穿貂皮大衣,背鳄鱼皮包,又什么鳄鱼皮鞋的,本质上都差不多。

    既然,他的皮毛那么值钱,肯定遭不少人惦记,看来日后行事更得小心些了。

    叶簌簌又问:“纯色……那如果是纯白的,身上一点杂毛都没有的九尾狐呢?”

    散修道:“那可不得了了,得卖到天价去!十有八、九是青丘的狐狸,那贵着呢。”

    常衡微微蹙眉,十分厌恶狐狸,不过不久之前,他倒是亲手打死了一条狐狸,就是所谓的纯白色九尾狐。

    管他是青丘狐狸,还是涂山狐狸,照杀不误。

    叶簌簌“啊”了一声,心里特别后悔,早知道当初就该把那条该死的狐狸杀了,扒了皮拿出来换钱,这样的话,她现在就有钱请孟梨和常衡吃好吃的了。

    为了节省开支,吃完饭后,就订了两间房。

    叶簌簌是女孩子,自然要单独睡一间。

    孟梨啥都不用做,就美滋滋地跟常衡睡一个房间了,但他没想到,就一个床,还小得可怜。

    他还没有做好心理准备,和常衡同床共枕啊。

    就当孟梨坐在床边,暗暗纠结之时,常衡就已经在地上打好了地铺。

    “你要睡地上啊?可是,可是地上凉。”孟梨磕磕绊绊。

    “无妨。”常衡倒是不介意,还让孟梨早点休息。

    吹熄灯火之后,孟梨翻来覆去总是睡不着,他一睡不着,就想找常衡聊几句,又怕常衡嫌他碎嘴子,在翻了第不知道多少个身之后,屋里再度亮了起来。

    “对不起,我不翻身了。”孟梨感到很抱歉。他打小就这死毛病,认床。

    不过常衡脾气一直很好,似乎是以为他身上的伤口痒得睡不着,索性拿过油灯照着,小心翼翼解开白布,见伤口愈合得很好,也就放心多了。

    “不要抓,再过几日就能痊愈了。”常衡给他重新换布,耐心嘱咐。

    孟梨点了点头,直勾勾盯着他的眼睫看,也不知道是不是灯光照的,他觉得道长的睫毛好长的,忽扇忽扇的像两把小扇子。

    忍不住就用手指轻轻碰了碰。

    常衡侧眸瞧他。

    “常道长,你长了倒睫哎。”孟梨收回了手。

    “什么是倒睫?”

    “倒睫就是睫毛向后生长,直接接触到了眼珠子。”孟梨问他,“你平时没感觉到,眼珠子上有异物感吗?”

    常衡摇了摇头。

    孟梨道:“不可能,你的倒睫长这么长了,肯定会刺到眼珠子的,平时肯定会经常有想流泪的冲动。”

    常衡笑道:“贫道甚少落泪。”

    “那好吧。”孟梨心想,这么漂亮的一双眼睛,要是落泪了,肯定是梨花带雨,我见犹怜罢。

    “那个……你别睡地上了。”孟梨往床里面挪了挪,然后拍了拍自己旁边的床榻,“我们是朋友嘛,一起睡也没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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