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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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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知道你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爹,跟我那些同学的爹不一样。”

    谭峥泓拿出自己的几个同学举例,有父母不顾他们意见,给他们定亲的,也有他们喜欢上某个姑娘后,父母去找那个姑娘的麻烦的。

    而他在诉说他那些同学的父母太过分的同时,不忘夸谭大盛,说谭大盛多好多好。

    谭大盛哭笑不得,问:“你怎么发现自己喜欢上人家的?”

    谭峥泓道:“今天,我一口气看了七八万字的《真假千金》。”

    书里,俞少爷喜欢上了金月季。

    他也很喜欢金月季,他非常理解俞少爷喜欢金月季这事儿。

    只是看着看着,他不可避免地想到桑景云。

    他也不傻,很快就意识到,自己喜欢桑景云。

    “桑小姐跟寻常女孩不一样,她很善良,也很聪明。”谭峥泓又开始跟谭大盛说桑景云。

    以前他只简单说了一些桑景云的事情,这次却把桑景云让他弄个建筑队的事情,还有桑景云给他的孤儿院出各种主意的事情全都说了。

    谭大盛听着,对桑景云愈发欣赏。

    这姑娘想法很多,还聪明大胆。

    这姑娘跟他儿子的相识是意外,从她以前给那些小乞丐送粮食,送木柴的情况来看,她也确实善良。

    但她也不缺手段。

    她捐地给孤儿院,多半是为了找人给他们撑腰。

    张家虽然将十亩良田给了他们,但事后想点办法,比如花钱雇人去他们家闹点事,或者让佃农给他们找点麻烦,有的是法子将房子和地要回去。

    但这位桑小姐将自家房子旁边的地捐出,拿来盖孤儿院,却让张家不好再找他们的麻烦,他们一家的名声也能好很多。

    之后,她又让自己父亲给孤儿院的人做饭,给他们家增加了一份收入。

    至于她主动找谭峥泓学英语……

    谭大盛觉得,这姑娘这么做,应该是意识到嫁给他儿子有好处,主动接近。

    他并不介意这一点,他当年就是意识到和妻子在一起能改变自己的人生,才会追求自己的妻子。

    也只有他这样善于抓住机会的人,才能把生意做大。

    不过,他厌恶那些没有底线的人。比如有些人借着妻子发家,等有钱后,却抛妻弃子,这样的行为他就很唾弃。

    这分明就是忘恩负义。

    但这种事情,往往是男人在做。

    女人嫁了人,生了孩子后,便一心为孩子了,几乎不可能抛夫弃子。

    嗯,也有满心满眼只有感情的女人会被莫名其妙的男人骗走,但那桑小姐显然不是这样的人。

    这位桑小姐是真的很聪明,接近他儿子时找的借口是学英语,如此一来,即便将来不能跟他儿子在一起,也学了一门技能。

    说起来,他当年接近他妻子,找的理由就是让他妻子教他认字。

    那会儿,他妻子认字也不多,为了教他,还认真学了许久。

    谭大盛没把自己对桑景云的猜测告诉谭峥泓。

    那本身,也只是猜测。

    他听谭峥泓说完,就道:“峥泓,我比你还小的时候,就已经独自前往人生地不熟的地方,艰难求生。我一直觉得,人这一辈子的路,要自己去走,不能靠父母拉着推着。你喜欢桑小姐,我不会干涉。”

    谭峥泓心情雀跃,跳起来抱了谭大盛一下:“爹,你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爹!”

    谭大盛轻咳一声,他这个儿子,嘴甜这一点,特别像他妻子。

    “爹,那你说我该怎么办?”谭峥泓又问。

    谭大盛道:“你既然喜欢人家,就该有所表示,不能让人心里没底,这样吧,你找个时间,带着礼物去桑家拜访,看看他们的态度,顺便问问你那位桑小姐的想法。”

    谭大盛提出这样的意见,是基于现如今国内的社会情况。

    虽然一些年轻人嚷嚷着要自由恋爱,但大环境并非如此。

    他儿子教桑小姐英文,两人相处时间挺长,这在外人看来,已经走得有些过于近了,若他们没点反应,那简直就是玩弄女性感情。

    “这会不会太快了?”谭峥泓有点不好意思。

    谭大盛道:“你们认识也有些时间,而且据我所知,桑小姐年纪不小。你若犹犹豫豫,说不定他们家,会把她许配给别人。”

    谭峥泓想到桑景云会跟别人定亲,顿时急了:“爹,我明日就去买礼物,后日就去拜访!”

    他之前没多想,现在却想到了洪永祥。

    洪永祥尚未成亲,他总去桑家找桑小姐说话,莫非也喜欢桑小姐?

    据他所知,很多人家在女孩十来岁的时候就会给她订婚,晚一点的,在十六七岁的时候,也会给她订下婚事。

    他不能再拖延!

    谭峥泓打算明日去买些礼品,后日就去问问桑小姐的想法。

    桑小姐应该是不讨厌他的?

    那些未婚小姐,都是不主动跟他说话的,桑小姐却主动找他,与他说了很多话……

    谭峥泓翻来覆去,一晚上没睡好。

    第二天一大早起来,他就想去买礼品,但时间实在太早。

    等到八点,他才和赵叔一起出门。

    赵叔依然拉着黄包车,但谭峥泓没坐在上面。

    这车,他打算拿来拉礼品。

    谭峥泓买了两瓶酒,一只火腿,又买了一支进口钢笔,一些护肤品。

    此时国内很多人,都用毛笔写字,但桑景云不爱用毛笔,平日里要么用铅笔,要么用蘸水钢笔。

    他买的进口钢笔是可以储水的,比蘸水钢笔好用,他相信桑景云会喜欢。

    买完礼品,谭峥泓准备回家。

    今日是元旦,新年的第一天,他想陪一陪自己的父亲。

    然而就在这时,他看到了桑景英。

    桑景英平日里都在上学,他是遇不到的,但他在孤儿院那边待久了,见过对方一次。

    他知道桑景云和桑景英偶尔会来租界,没想到能遇上!

    不过这次只有桑景英,桑景云不在。

    谭峥泓跟上去,同时在心里琢磨接下来要说的话。

    然而还不等他琢磨明白,就看到桑景英来到《上海日报》编辑部门口。

    桑景英是来找洪永祥的?

    谭峥泓见状,连忙上前:“桑景英!好巧!”

    “谭少,好巧。”桑景英看到谭峥泓笑了笑。

    他对谭峥泓印象很好,他们那一片,就没有对谭峥泓印象不好的。

    “你怎么来这里了?是来找洪先生的?”谭峥泓问。

    “对,我来找洪先生。”桑景英道。

    “是有什么事情?”

    “我要给他一封信。”桑景英拿出一封信。

    谭峥泓看到信封上写着“洪先生亲启”的字样,是桑景云的字。

    桑景云给洪永祥写了信,让桑景英来送?

    桑小姐该不会喜欢洪永祥吧?

    谭大盛觉得桑景云对自己儿子有好感,所以才会跟自己儿子学英文,但谭峥泓不这么觉得。

    桑景云学英文时非常认真,是真心学英文的。

    桑景云还会教他一些东西,他有时甚至觉得,桑景云把他当晚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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