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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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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蛊虫。而等《真假千金》火爆起来,就出现了写“真假少爷”的人。我前几天就看了一篇换子的小说,叫《换子奇缘》。这部小说,写的是一个富户的妻子在生下一个女儿后,因为怕富户喜爱的妾室会踩到自己头上,就将自己的女儿跟别人的儿子调换。等儿子长大,她想让自己的养子娶自己的亲女儿,偏偏那养子喜欢上了另一个女子……”

    黄培成说的这篇换子的小说,如今很受欢迎。

    只是云景的小说里,有许多发人深省的句子,云景对白话文的运用也更加纯熟,所以《真假千金》的热度更高。

    “《这个士兵》这本书写起来不容易,需要有足够的文化底蕴才能动笔,倒是没人照着写,但这本《穿成包身工》出来后,肯定会有人写穿越小说。”黄培成再次开口。

    费中绪道:“无妨,那些人写的,必然比不上桑小姐!”

    桑景云虽然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商人家庭出身的少女,但她的想法,一直都是与众不同的。

    她写的书,也给人一种不一样的感觉。

    黄培成道:“确实,那《换子奇缘》,主角是那被主母抱回家的假少爷,在那本书里,他左拥右抱好不快活,虽受男读者的喜爱,女读者却是不爱看的。”

    两人说话的时候,《新小说报》的编辑,也在聊《穿成包身工》这部名字直白的小说。

    “云景先生的小说当真好看,也足够新颖。”

    “确实如此,这样的穿越小说,我从未看过!”

    “你们说,明日我们报纸的销量,会不会下降?”

    “我觉得不会。虽说有人抵制,但这段时间发生的种种事情,让云景先生的名气越来越大,肯定会有新读者来看她的新书。”

    “也是……即便她是女子,只要书好看,大家也是愿意看的。”

    众人深以为然,然后和那些印刷工一起,加班加点地印刷明日的《新小说报》。

    而另一边,桑景云正在整理手上的稿件。

    明日,她要去一趟《新小说报》编辑部交稿。

    等交完稿件,她还要和谭峥泓一起,去见一见诺伯特。

    她是云景的事情,诺伯特已经知晓。

    对诺伯特来说,女子写小说算不得稀奇事,毕竟一百年前,简·奥斯汀就已经出版了许多小说。

    但他依然觉得惊讶,对桑景云也愈发欣赏。

    桑景云来自一个古老的贵族家庭,自己还非常有能力,这样的女子,总是让人喜爱和敬佩的。

    诺伯特对桑景云的重视,甚至远超谭峥泓。

    谭峥泓只是一个有点钱的商人,但桑景云是一位才华横溢的贵族小姐!

    桑景云也愿意见诺伯特。

    跟包括诺伯特在内的洋人交好,对她有很大好处。

    她若是交游广阔,那些日本人就算看不惯她,也不能随便动她。

    写完小说,桑景云早早上床睡觉,第二天,又早早起来。

    她下楼的时候,桑学文已经将早饭做好,今天的早饭,是包了霉干菜和油渣的面饼,还有用昨天的剩饭做的稀饭。

    当然,煮鸡蛋必不可少。

    桑景雄有些挑食,之前要啥没啥的时候,他想吃鸡蛋,现在却不喜欢吃鸡蛋了,他的那颗煮鸡蛋,他塞给了桑景英。

    桑景英就把鸡蛋踹口袋里,打算留着中午吃。

    桑景云是不挑食的,她剥了自己的鸡蛋放在粥碗里,一口馅饼一口粥,吃得很满意。

    在现代时,她懒得做饭,早上一般都是吃速冻的包子饺子。

    那些东西,吃多了会觉得味道都差不多。

    说白了就是一股预制菜味。

    相比之下,桑学文现做的馅饼,就要好吃多了!

    阿兰买回来的,都是上好的绍兴霉干菜,和油渣放在一起吃特别香。

    谭峥泓就一口气吃了好几个。

    吃完,桑景云对谭峥泓道:“我们走吧。”

    “好!”谭峥泓笑着开口,推出自己的自行车,打算像以前一样,载着桑景云走。

    当然,他的保镖会在后面跟着。

    桑景云坐在车后座上,一只手揽住了谭峥泓的腰。

    之前,她是不会这么做的,结果有一次路比较颠簸,她差点从车上被震下来。

    谭峥泓在被桑景云抱住腰之后,浑身一颤。

    这动作,真的太亲密了!

    桑小姐竟然抱住了他的腰!他的腰!

    谭峥泓有心说点什么,但怕他说了之后,桑景云会放开,就憋住了没有说,只是努力把自行车骑得又慢又稳。

    至于桑景云,她想的是,谭峥泓没有腹肌。

    也不能说是没有腹肌,毕竟腹部肌肉每个人都有,只是谭峥泓的身材,明显是没有专门练过的。

    他跟保镖练过格斗,力气也很大,但没有坚硬的肌肉。

    不过仔细想想,这才是普通人。

    自行车一路往前,路过一家早餐铺的时候,谭峥泓停下了:“桑小姐,我们买点煎饺,给《新小说报》编辑部的人带去吧。”

    “好。”桑景云笑着开口。

    谭峥泓就来到摊位前买煎饺。

    他今天早上去桑家的时候,带了一些吃食过去,这会儿自行车车把手上正好挂着一个食盒,可以用来装煎饺。

    他们买的煎饺有点多,要等下一锅才够数,得等一等,谭峥泓就先买了二十个煎饺,招呼桑景云和两个保镖一起吃。

    他将其中十个煎饺给保镖,又把另一盘煎饺放在桑景云面前:“桑小姐,这煎饺看着就好吃,你快尝尝,你吃不完的,我来吃。”

    虽然他早饭吃得很饱,但再吃十个煎饺,也是没有问题的。

    桑景云分了谭峥泓七个煎饺:“我吃三个就行,你趁热吃。”

    他们吃煎饺的时候,听到周围有人在讨论《穿成包身工》这本书。

    “云景的新书你们知道吗?”

    “知道,早上去喝茶的时候,正好有人在讲,我就听了,这书真有意思。”

    “是很有意思,这人死了以后,竟然在另一个人身上活过来了!”

    “你们说,曹大丫死了以后,会不会在曹可欣身上活过来?”

    “有可能!”

    ……

    桑景云听了,眉头微微挑起。

    她之前没想过这个,现在却觉得,等这本书完结后,可以写一写曹大丫穿到曹可欣身上的番外。

    她书里的曹大丫真的挺可怜的,这孩子从小到大,过得一直不好,都没吃过饱饭。

    能去现代生活,她一定会很开心,非常开心。

    周围人还在聊天:“云景这小姑娘的脑子,也不知道是怎么长的,想法那么多!”

    “是啊,我还是头一次听到这样的故事!”

    “还有那个未来世界,真好啊!一个小姑娘,一个月都能赚八千。”

    “他们的钱没那么值钱,要是把一个银元当成他们的一千,相当于这个小姑娘一个月赚八个银元,而她花十五元,就让人送了十个小笼包一袋豆浆到她家……这相当于十个小笼包一碗豆浆花费不到两个铜元,这也太便宜了!”

    “是啊,她顿顿吃肉包子,一天也只需四十五元。即便算她一天吃五十元,一个月下来,也只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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