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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蝎小说www.moxiexs.com提供的《鼠鼠我啊!》130-140(第6/14页)
到,上飞机后他就被龙脉的力量牵扯,难受了好一阵后都忘记看苏溟起和晏黎澍究竟送了什么礼物。
于是他偷偷把神识放进空间戒指里,找了半天终于找到被扔在不知道哪个角落里的丝绒盒子。
闻钰打开一看,居然是一颗直径大概10cm左右的火晶!
他拿着大宝石若有所思,看来这个苏溟起手里的情报很灵通啊,居然连他前段时间在找这个都知道。
他想送纯火晶给洙滢,虽然这一颗没有晏黎澍公司旗下的那个珠宝品牌得到的大,但也算勉强能用。
不管苏溟起究竟是用什么方法得知这件事情,结果是他的东西确实送到了闻钰的心坎上,所以闻钰不介意更加尽力救治他老师。
再看晏黎澍送的,说来也是奇怪,闻钰原本就对那一大堆乱七八糟的文件有点好奇,结果居然不小心忘了。
他的神识小仓鼠慢慢飘过去,小爪子轻轻一弹文件盒的盖子就打开了,小仓鼠端着一副严肃的表情,仔细研究这文件到底写了什么。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晏黎澍居然送给了他咔叽咔叽15%的股份!
鼠惊喜!
他!居然!是咔叽咔叽的大股东了!
太好了!
晏哥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大黑猫!
小小的仓鼠高兴得围着装文件的盒子蹦蹦跳跳了一圈,等把这股兴奋劲发泄出来,他才发现不太对。
如果只是一份股权转让文件,那为什么这里这么大一盒?
难道还有其他什么东西吗?
小仓鼠重新跳回盒子里,接着往下翻,晏黎澍还用他的名义成立了一个助学基金会,直接投了3000万作为基础资金,这些钱专门用来帮助那些有能力但上不起学的人。
如果最后能考上大学还能从这笔资金里得到一笔额外的奖金,省着点花的话大学几年的生活费完全够了。
鼠缓缓在原地躺下,把自己融化成一滩鼠饼。
他知道晏黎澍不是这个意思,但还没考上大学的文盲小鼠就是莫名心虚啊。
鼠狠狠逃避了几分钟,他很快恢复原样继续往下看,一边看一边感叹大黑猫不愧是大总裁,他感觉这些事情不管哪一件做起来都非常麻烦,但晏黎澍偏偏都做成了,而成果全都整整齐齐躺在这个盒子里。
土包子鼠还没从上一份文件带来的震惊中缓过来,下一份文件就又马不停蹄赶来了,晏黎澍还给他开了个甜品店,目前这个项目还在立项阶段,但按照这位大总裁的工作效率,明年年初估计就能正式端上来了。
甜品店的名字暂定为Hamster,LOGO一看就是专门找设计师设计的,线条简约高端,是一只抱着奶酪的小仓鼠。
这家店主要经营蛋糕、咖啡一类的甜品,还有一份隐藏文件说明,到时候店里还会设置妖怪专供的甜品,主打一个不管什么种族的钱都要赚。
而闻钰是最终受益人,他不需要承担损失,所有赚来的钱都会进他的口袋。
按晏黎澍的身家来说,他给闻钰的这些东西其实并不算多值钱,但每一个都很用心且需要花费时间精力,一看就不是临到时间随便准备的,他和晏黎澍认识的时间其实并不久,能准备这些鼠非常感动!
说起来他都不知道晏黎澍的生日是什么时候,得找机会打探一下,然后送一个让大黑猫感动到哭的回礼!
晏黎澍总觉得后背凉凉的,他下意识抬头看了一眼闻钰,就见小仓鼠的脸上挂着有点邪恶的笑容在看手机,不知道究竟在想什么。
孩子静悄悄,必定在作妖,更何况是闻钰这种搞事天才,不对劲,十分有二十分不对劲。
车最后停在H市郊区的一个十字路口处,苏溟起带着两人下车,后面那段路只能靠走。
他的手里拿着一只造型非常古朴的指南针,像是纯银的,对西欧神话略有了解的鼠瞬间就明白了这个指南针的工作原理,一时之间有些哭笑不得。
嗯,吸血鬼怕银,很地狱的工作原理。
一般的银并不会对吸血鬼主动产生什么反应,但能造成伤害,苏溟起现在使用的大概是经过冶炼后的圣银,能主动感知到来自血族的力量。
距离感知到的力量越近,圣银制品的尖端就会逐渐被染成红色,同时,这种红色越深也证明被圣银感知到的血族实力越强——
作者有话说:鼠:如果你看扁我,我就会变成鼠饼扁扁地走开[可怜]
——
又约了新鼠鼠,是融化后的小鼠饼,vb@林溪见
——
准备开启血族古堡历险记![点赞]
第135章 鼠鼠135
三人顺着那条小路往前走, 越走越偏僻,周围不仅没有路灯,杂草的高度已经超越了三人中最高的晏黎澍, 但凡走得再慢一点可能就找不见人了。
晏黎澍生怕闻钰走丢, 他紧紧握住闻钰的手,苏溟起并不是第一次来, 但第一次遇见古堡移动到这么偏僻地方的情况。
他心里憋了一股火, 等到地方了一定要找那个血族算账。
几人终于冲出杂草地, 来到了一片十分空旷的草原, 在月光的照耀下,无数只萤火虫腾飞而起, 四处移动,这样的场景美是美,就是在场的没一个人有这个心思欣赏。
闻钰终究还是没忍住吐槽:“不是都说血族是非常优雅高贵的一个种族吗?难道那些血族亲王每次回家也要爬过一片这样的杂草地吗?!”
他忍不住脑补出那些穿着华丽礼服的血族硬着头皮从一堆杂草中走过,出来后不仅衣衫凌乱,头上还粘了好几根草屑。
对, 就是晏黎澍现在从他脑袋上摘下去的这种。
苏溟起:“……哈哈哈哈我不知道,等到地方了问问,我也不知道切尔曼发什么疯。”
切尔曼就是他认识的那位血族亲王, 他是三代, 臭讲究的毛病尤其严重, 照理说虽然那座古堡他租给苏溟起用一般情况下不会回去住, 也不可能会让自己的古堡移动到这种奇怪的地方来吧?
苏溟起眉头一皱, 他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不对,我们快走!别是那边出了什么事所以他正带着古堡逃命。”
是的血族就是一个这样又离谱又讲究的种族,即使是在逃亡路上,他们也要用力量带着自己的古堡。
在这些高贵的纯血血族眼中, 必须时时刻刻保持着他们高贵的身份,这也是为什么血族古堡不好找,因为这玩意基本时时刻刻都在变换位置。
苏溟起拿出一个飞行法器,闻钰则是变回小仓鼠趴在晏黎澍变的黑猫背上,为了加快速度,晏黎澍把自己的体型拉大了很多,原本小小的一只猫现在大概有一头成年的美洲狮那么大。
苏溟起用飞行器在前面带路,晏黎澍则是跟在后面一路狂奔,用上了特殊力量赶路速度就是快,不到5分钟时间他们就追上了确实正在高速移动的血族古堡。
似乎是因为古堡内的人感受到熟悉的力量正在靠近,它终于停留在某个山谷的深处,等三人进去后又开始了高速移动。
前来迎接他们的是一名身穿黑色燕尾服的管家,这位管家的行为举止与苏溟起的查理管家十分相似,甚至比查理管家更为考究。
他的每一个动作都像是经过精心设计,在看见三人狼狈的模样时,管家不悦地皱起了眉。
“菲克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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