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言情

诱娇
嘉柔有一个秘密,她每隔一段时间,就要尝一次三皇子的血。 颜嘉柔久居宫中,却并非皇亲国戚。 只因颜父为救贵妃身亡,圣上恩恤,故将颜嘉柔封为公主,自小接入宫中抚养。 她与几位皇子一起长大,青梅竹马。 虽是寄人篱下,但圣上对她十分优待,几个皇子也大多宠着她,因此也养成她骄纵任性的性子,宫中人人都顺着她,只除了一人。 ——三皇子萧彻,生了一副顶好的皮相,在众位皇子中一骑绝尘,偏为人散漫不羁,总爱与她作对,以欺负捉弄她为乐。 嘉柔最讨厌这个三皇子,她喜欢的,自然是那皎皎如明月、温润有礼的大皇子,也就是她的太子哥哥。 偏一场狩猎,她被野狐咬了一口,自那以后,她得了一种怪病,总是从心底深处滋生出一种莫名的躁动,让人浑身难安,只有服用一种药物,才能得到平息,其中有一味药引至关重要——血。 却偏偏只有萧彻的血才能让她疯狂着迷。
连载中
堕欢
太子被废,大学士府风雨飘摇,为保全家门,苏吟迫于无奈投入旭王麾下。 旭王给了苏吟一包毒粉,将她送去废太子身边。 一边是青梅竹马未婚夫,另一边是包括自己在内的全府上百口人的性命前程,苏吟毫不犹豫选了后者。 她在废太子满心欢喜自己的到来之时,用那包毒粉要了他的命。 废太子死后数月,苏吟遇上一桩极好的婚事,能予她富贵体面,护她安宁一世。 她一向自私自利,不是纯善之人,明知对不住曾经的未婚夫,仍是嫁了。 夫君比她小一岁,是位张扬耀眼的鲜衣怒马小将军,望向她的眼神每每都炽热如火,眸中是毫不掩饰的爱意。 成婚三年夫妻恩爱甜蜜,她渐渐忘了那个温润翩然的昔日竹马,自私地只当做了一场噩梦。 直至那日废太子死而复生,登上皇位。
已完结
卿卿误我
卿卿在家门口捡到一个满身是血被人追杀的“流浪汉”。 流浪汉洗干净后,竟是个容貌昳丽的美少年。 他自称修严,卿卿还以为自己捡了宝,听说他“身世飘零”“出身风尘”,由怜生爱。 修严一直骗她,淮安世子接近卿卿的真正目的,不过是诱她做外室,心甘情愿做他的药引。 * 国宴会上,魏国来使言笑晏晏,眼睛却如狼般直勾勾地盯着淮安世子旁的美貌外室,甚至直接开口索要,许诺两座城池。 淮安世子应之:“卿卿亦吾所爱,君且怜惜。” 无名无分地跟着谢律,世子哄她,爱她,就是不肯公诸于世。 连世子爱婢,都能轻易欺凌折辱她。 卿卿终于绝望了,为他剜心割肉,一块硬邦邦的石头终究捂不热。 一腔真心错付,身体如坠冰窟。 卿卿看着轻飘飘便把自己送了人的谪仙世子,笑得痴狂: “我与你割发断义,此生不再相见!”
已完结
望族庶子(清穿)
一朝穿至三百年前的江宁织造曹家,成为二房庶子曹桑实。提起江南曹家,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可惜,康熙年迈,九龙正摩肩擦掌跃跃欲试,曹家站错了队,他那与康熙情同手足的大伯刚刚过世。曹桑实:要命,曹家要完!更要命的是他知道他那堂兄很快会病故身亡,会从他们二房中挑个合适的儿子过继,从此之后,曹家更是急转直下,一日不如一日。白发苍苍的祖母、英年早逝的大伯、满腹算计的嫡母、花天酒地的兄长……还有一心躺平的他。曹桑实:唉,躺平是不可能躺平的。一旦躺平,轻则全族流放,重则人头落地,他只能靠自己的本事重振曹家。曹桑实挽起袖子,跃跃欲试道:是时候带领曹家走上征途,重回巅峰!
连载中
[哪吒]你们怎么都不是人啊
慕姚遇到风暴穿越至夏朝,所幸被一条神采飞扬的小金龙救下。小金龙名唤敖甲,生得艳若灿阳,没甚防备心,在慕姚的撒娇卖痴下便红了脸,郑重将其介绍给家里龙。心眼多多的慕姚在四海内混得如鱼得水,整日学学仙术,调戏小金龙,再逗逗白鹿、仙鹤、小豹子……快活似神仙。直到海底乱流让她再度穿越,再睁眼已是千年后。*殷商旧时,民风剽悍,人心野蛮。慕姚在陈塘关讨生活时结识了一顽劣小娃,小娃儿捡到水镜窥见其中俊美无双少年,便臭屁地宣布自己未来可是屠龙者、莲花太子、三坛海会大神,慕姚就挤兑他说这没那么多人。俩人吵吵闹闹,互引为友,但她没有放弃找寻故龙,却不料龙宫早已物是人非。小金龙魂灭,只剩下龙爹和幼弟丙丙。慕姚只能伤感地抹一把泪,望丙思龙。直至她发现小金龙没死,反而更换容貌,与他人出双入对,用异常冰冷的红瞳仇视她。慕姚气笑了,决定分道扬镳,下一个更乖。*忽有一日,顽劣小娃与丙丙撕得昏天黑地,竟要将其扒皮抽筋。瓢泼大雨即将淹没陈塘关,两名少年青筋暴起对抗,望着她异口同声道:“你和他什么关系?!为何帮他!”慕姚惯性嘴贱:“朋友啊,难不成男朋友啊?”众人只见两名少年瞬间脸颊绯红,仿佛被戳中心事。却不见阴影处还有灰袍人将树枝捏得咯吱作响,而那人额头上长的分明就是金角。——食用指南:1.我流设定,吃完哪吒百家饭后心血来潮搞出的封神世界大杂糅,私设和魔改非常非常多!2.主剧情线走封神阐截教派斗争+斩妖除魔小故事+回收便当。3.女主先天修仙圣体+超绝小动物缘,男男女女人人妖妖都对她好感max,单箭头多。——放两个我的预收,大家请吃!预收一:[民国]茉莉的秘密茉莉是个柔弱的漂亮姑娘。睁眼醒来穿越到民国,原身是个家族败落的怯懦跛脚姑娘,被继母打包送到未婚夫家。未婚夫是个接受新文化的少年,对包办婚姻和落后的她极为不满,嚷嚷着让她滚回去。可这日子总得过下去啊,茉莉暗自垂泪,转头在饭桌上看见傅家实际掌权人——大哥傅斯年盯着她瞧。她巧笑嫣兮:“可以,但是我想出国念书。”*  茉莉拿着资助远渡重洋后,干脆利落地踹了前男友。派对,奢侈品,金融股票……尽管出身寒微,但茉莉是个漂亮姑娘,总有好心人送上门来帮她。外交官世家公子、沉默寡言数学天才、金融蓝血家主、就连沉默寡言的室友也是唐人街黑.帮少主……好心人还是很多的。深受感动的茉莉在学习恐怖物理专业之余,便将好心人的故事添油加醋写成匿名小说,广受欢迎。多亏了好心人的各种意义上的帮助她才能完成学业。*女人嘛,学成归来总要报效家国,回国任职,顺带处理些出版著作的事。从巨幅邮轮下来,茉莉已不再是过去那个怯懦胆小的姑娘,忽然一名俊秀少年眼含热泪地质问她。“让你滚你就真滚了?该吃了多少苦啊!”茉莉眼带疑惑,着实认不出来此人是谁了,直至望见傅斯年眼神复杂地瞧她,她才恍然大悟。前男友啊,还没放下么?她都轻舟已过万重山啦。————预收二:《只想做个平平无奇的beta》顾之曦穿越到了星际世界。不仅天崩出租屋私生女开局,还拿了被强取豪夺的小白花剧本。好消息:她的绝症治好了。坏消息:但得了精神病,裤间还多了个东西。为了规避被囚禁的笼中鸟结局,顾之曦重拾卷王本色,发誓成为药剂大师、机甲王者、黄金右脸、宇宙征服者……系统:【我服务不了这么多人!】顾之曦:【……不要再玩梗了好吗?】系统:【好的。】*卷生卷死的路上,顾之曦只想平稳度日,但周围人根本不正常。校草室友人前人后判若两人,有厌a症的他竟是o装b。情潮期,他故意露出雪白脖颈,勾人犯罪,“曦曦帮我,我可不想被些杂碎a碰。”被甜香熏晕的顾之曦差点没保住裤子。禁欲教授知识渊博,愉快交流学术,但偶尔的眼神却无比暧昧。他摸着下巴笑:“想拿第一名?今晚……来实验室一趟吧。”顾之曦汗颜:友好学术交流怎么被你说得好怪!军校交换生更是重量级,认识第一天他直接爆衣,怒当男菩萨。他自荐枕席:“我肯定比你那个男友强,试试吗?”顾之曦麻木:人不能……执政将军也来凑热闹,居高临下,淡淡发表直a言论。他说:“早和你说了不要和一些不三不四的人来往……”顾之曦:……已老实,求放过。*毕业在即,世界已成为筛子。王室内乱,反叛军夺权,高级文明虎视眈眈,急需一个值得信服的精神领袖。刚远征归来,满脸惺忪的顾之曦被围上花冠和白袍,被不正常的校草/教授/将军/**等推上至高无上的演讲台。轻柔的吻落于手背,无限柔情的眼眸凝望着她:“请带领我们走向新的纪元。”顾之曦:我吗?(平平无奇beta懵逼脸)
连载中
荒唐公主的怨种姐妹重生后
大陈长公主永安,胸无点墨,骄奢淫逸,平生最爱巧取豪夺,玩弄男人,恶名远播。 其胞弟登基后,长公主更是不知收敛,常强掳良男入府。 终有一日,长公主掳走了北定王的养子,激怒了北定王,使北定王谋反,带兵打入长安,手刃长公主。 而宋知鸢,就是倒霉的,长公主手帕交。 与长公主同死后,宋知鸢重生回长公主掳人现场。 当务之急,第一件事就是直奔长公主闺房大喊一声:“捡起来!把衣裳给我捡起来!” 床帐里的永安长公主探出来一张妖媚的面来,惊喜的瞧着宋知鸢道:“知鸢也要一起来吗?” 我来你个大头鬼啊!再来脑袋都不保啦! #求求你补药再打男人了啊# #北定王的大军都打到殿门口了# #姐妹你不要谁都绑啊# #他说不要不是欲擒故纵#
已完结
装不认识黑莲花后翻车了
一场民告官的惊天案件,使得两个分开的人再次相见。 陆景行身为主审官端坐高台,而沈长宁作为讼师替状告者跪于堂下。 四目相对,两个当初曾在乡间破庙中相拥而眠,共同度过了一整月的人彼此眼中皆是漠然。 一个不知道对方就是自己当初被追杀,于濒死危难之际冒险救下自己的人。 一个则屏气凝神,自始至终没准备袒露自己当初那点生得极不合时宜的春心。 后来 狭窄逼仄的房间里,男人手里紧紧攥着从沈长宁腰间掉落的那个香囊,红着眼睛步步逼近。 沈长宁惊慌失措,不敢看他,整个人一退再退,直到后背轻轻撞上身后白墙再无路可退后终于听见头顶传来男人的哑声质问。 “沈长宁,你不认我。” “当初同榻而眠整整一个月,你如今竟然装作不认识我。如果我没捡到这个香囊,你是不是就真的什么也不会告诉我?” “沈长宁,你没有心。” 沈长宁被逼问得哑口无言,只挣扎着想要离开。 可下一秒,下颌被重重钳住,随着香囊的袋口被扯开,香料在陆景行的指尖被碾碎成渣。 然后在熟悉浓郁的香味里,沈长宁被掌住后颈,动弹不得,被迫仰着脑袋尝到了陆景行口中的苦涩药味。 ————
已完结
皇兄
出生时被抱错,真太子裴珩十五岁才回到宫中。 本以为苦尽甘来,没想到父皇母后不舍那龙章凤姿的假太子谢瑾,以皇子的身份将他留在宫中,还逼自己唤他“皇兄”。 于是裴珩一登基,就迫不及待地想折磨谢瑾,以泄多年之愤。 可扣个罪名随意处死,免不了朝臣口诛笔伐; 将之贬为庶民驱逐出宫,也多的是京城贵女要喂他软饭吃; 若是发配到边境充军,风吹日淋的,又可惜了那张绝色白皙的脸…… 拿不定主意,裴珩只好先将谢瑾擢为弄臣,整日带在身边欺凌。
已完结
山上有人家(种田)
谢知云家是做织布生意的,家境殷实。他是妾室所生,小爹又去得早,但好在母亲宽和大度,不曾苛待他,甚至宠爱有加。 谢知云过去一直是这么认为的,直到家里生意出了问题,爹爹和母亲逼他嫁给年过半百的富商,他才惊觉一切都是假象。 一碗迷药下肚,谢知云原以为这辈子就那样,不想醒来却发现自己在一处山洞。人高马大的车夫拎着只野兔逆光而来:“少爷醒了?” 春来山上采花,夏至水下摸鱼,秋时枝头摘果,冬夜雪地捕鸟,山里的生活悠闲自在。 平平淡淡种田文
已完结
你们无情道真的没救了
*新文求收藏《死对头变成娇妻了!》*世人皆知,望舒仙君修无情道。断情绝爱、无欲无求。可无人知晓,他心中藏有一执念。午夜梦回,仙君总能梦见百年前的江南水乡,少年似春柳,双目含情,依依不舍。少年说:“此去山高水长,不知何时能再相见,还恳请郎君留下一信物,我好睹物思人。”仙君郑重其事地留下了贴身玉佩,许诺来日再相见。如今时过境迁,为除去执念,仙君要去赴约。未曾想,再见面时少年依旧是当年模样,同样拉着他那第七十三玄徒孙,台词一字不变:“此去山高水长,不知何时能再相见,还恳请郎君留下一信物,我好睹物思人。”然后他那第七十三玄徒孙就傻乎乎地交出了宗门至宝,被骗得昏头转向。此情此景,和他当年一、模、一、样。望舒仙君冷笑:“很、好。”新文求收藏《死对头变成娇妻了!》鸣玉是一个没了老公活不了的娇妻。但忘记老公是谁了。在找老公的路上,他撞见一个剑修。剑修俊俏沉默,肩宽腰窄,一看就很有力。更重要的是,一见剑修就心跳加快,有想要骑在他的身上作威作福冲动。决定了,这就是他的新老公。……世人皆知,魔君谢鸣玉与剑尊是一对死对头,水火不容,一见面就要打得天昏地暗。可有一天,谢鸣玉修为出了岔子,脑袋坏掉了,追着剑尊喊“老公”。起初,剑尊漠然清冷,斥责:“不知廉耻。”后来,剑尊掐着谢鸣玉的腰,冷声道:“想跑,晚了。”……有人和谢鸣玉说,老公和他是死对头。没关系,超了就好了。使出百般解数,老公依旧冷漠不为所动。没事,天性如此,害羞的,超完就好了。终于,谢鸣玉如愿以偿。然后他恢复记忆了。看着躺在身边死对头,他想,真不愧是必吃榜排名第一的剑修……,反正都睡了,不如多睡几次再跑。吃干抹净后,谢鸣玉跑了,准备将这段丢人的过往牢牢捂住,假装什么都没发生。可事与愿违。离开剑尊的第n天,他日日嗜睡懒倦,肚子也变得不对劲了。
连载中
被郎君欺骗后她幡然醒悟
一次意外,李挽朝和一个书生成了婚。 书生贫寒,李家人都瞧不上他。 但在此之外,两人婚后生活也还算和谐幸福。 李挽朝喜欢他,而素来面冷话少的温沉在她面前也总有那么一分温情。 她以为他们会这样过一辈子。 直到有一日,温沉进京赶考,而后消失得无影无踪。 李挽朝起先以为他是被奸人所害,她不惜和家中人决裂,也想要找到真相,还他一个清白。 她敲登闻鼓,受尽苦楚,状告到了圣天子面前。 可是,她看到了曾经亲密无间的夫君出现在了眼前,他一身锦衣华服,通身贵气,此时,他是受众人敬仰的太子殿下。 圣天子问李挽朝,“为何人伸冤?” 李挽朝死死看着温沉,后知后觉自己被骗,她恨得牙都要咬碎了,“为一个不相干的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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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夫成了首辅后
市井贪财小寡妇x权倾朝野亡夫哥 “媳妇跑了,还让我坟头绿草茵茵。” 文案: 闽南路出了桩让人头疼的大案。 一女子扮男装开设窑厂,与男工同吃同住,不仅有伤风化,还恐罪至和奸。 那女子却说她因夫君战死走投无路,只想靠着一门家传手艺混口饭吃。 叶少卿眉心一蹙,多嘴问了句,“你那战死的亡夫姓甚名甚,在谁人麾下谋事?” 姚月娥顾左右而言他,只道:“亡夫姓封名溪狗,据说、据说是在一个叫獾郎的人手底下谋事。” “什么狗啊獾啊的,你这是打仗还是打猎啊……”叶少卿顿住。 不是……当今圣上,大昭的开国皇帝,乳名不就叫獾郎? 而她说的那个溪狗,不正是苦苦寻妻而不得的当朝首辅,封令铎?!
已完结
有劳嫂嫂费心
刑部主事夫人姜扶笙成亲三年,与丈夫举案齐眉,人人艳羡。 偏生娘家出事,她不得不求到夫君的表弟——她曾经的未婚夫赵元承跟前。 赵元承因她执意退亲呕血不止险些丧命,三年来杳无踪影。彼时重逢,他已是人人趋奉的朝廷新贵。矜贵无匹,喜怒无度。 姜扶笙哀哀央告:“求小叔救救我兄长。” 赵元承手抚长剑眸似寒潭:“嫂嫂求人,要有诚意。” “这些已是我……”姜扶笙话戛然而止。 赵元承手中长剑落在她脖颈处,剑尖挑开衣襟贴着肌肤游走,最终落在她腰间细细的宫绦上。 “私以为,如此——” “方能彰显嫂嫂的诚意。” 长剑铮铮坠陨,华裳零落一地。
已完结
古代种田养家日常
家乡水患,一路逃亡、身无分文的方竹为了给妹妹治病买药,不得已把自己卖给了一猎户做冲喜娘子。 猎户身受重伤昏迷不醒,村里人人都道方竹是个傻的,不知道寻个好人家,偏要来做寡妇。 方竹毫不在意,她对这桩婚事本就没什么期望,只是想跟妹妹有个住处,不用再颠沛流离。 她每日做饭养鸡、担水砍柴,帮着婆母把家里收拾的妥妥当当,觉得这样的日子也没什么不好。 但没想到,那猎户竟真的醒了! 有人道方竹的好日子到头了,那猎户天煞孤星,脾性暴烈,方竹铁定要挨揍。 谁知不多时,就见那猎户带方竹上山打鸟,下水抓鱼,糕点、首饰、衣裳等好东西隔三差五往家买。日子是和和美美,红红火火,哪里是他们想像中的鸡飞狗跳……
已完结
亡国之君成了我的男妾
一朝国破家亡,堂堂国君沦为以色侍人的奴婢。 连书晏曾经憎恶让铁蹄践踏他故国、杀他亲人,给他系上镣铐的大魏女帝,憎恨把他当野狗一样挑逗的魏人,也憎恶把他辗转赠送,将他自尊踩在地上反复践踏的大魏皇女。 他最讨厌的是总是站在远处,用怜悯的眼神望着他的那位年纪最小的皇女。 在酒宴过后,脱下她的披衣,盖在他被折磨得伤痕累累的身躯上。 明明身体孱弱,却要为了他和她的姐姐们争斗,经营算计,燃尽她所有的生命。 多少个深夜,他躲在屏风后,冷漠地看她虚弱地倒在案前,咳血不止,十指深深陷入肉里,要掐出鲜血。 他厌恶她明明知道自己一直在利用她,濒死之前,却还是强撑着,用最后的心力为他打点后路,然后自作多情地跟他说:“你自由了。” 她想抛弃他,孤身远赴地狱,还希望自己感念她的恩情,按照她所希望的那样在这世间行尸走肉地活着,可他不能如她所愿。 重活一世,他回到了来到魏国那天。他作为战利品,被押送上殿的那天。 绝色容颜,青衣行酒。 满座或贪婪、或占有的目光如饿狼般扑向他。 他不顾一切地揪住了他的救赎,死死拽住她的衣角不放。 “殿下,带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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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穿成霍去病弟弟,全弹幕都在跪求别让我哥喝脏水
奥赛拿了金奖,本想放松一下,结果不小心死于山体滑坡的霍彦穿越了。 坏消息,他是个父不详的私生子。 好消息,家人好好!姨母会给他唱歌,阿母会喂枣枣,舅舅会给他做小木剑。哥哥也超可爱,会偷偷用饴糖换走他的小木剑。 他那精通粉碎灵魂,穿越时空的老师还给他留了礼物呢! 然后一早劈天盖地的弹幕,劈头盖脸向他打过来。 [这小子好福气啊,他舅姓卫!] [他哥叫去病,你说他哥不会是Wuli冠军候吧!] 霍彦当时看着弹幕,心里暗骂老师不靠谱,面上不屑的冷哼一声。 “那必不是,我家都是老实的草食动物。我哥虽然叫去病,但去病跟英国的JaCK一样烂大街。封狼居胥的霍去病不可能出现在我家。” 然后被现实扇成了猪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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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为笑柄那几年
「慢热型,建议先收藏,20w之后再看。另 专栏很多完结文等翻牌」一、  金玉骄出了名的不知天高地厚,所有人都以为他要当一辈子纨绔,没想到忽然转性做起舔狗,一舔就是三年。  舔的不是别人,正是被他爸当成接班人培养的李墨染。  李墨染为人正直且一心习武,一张冷脸不知伤了多少年轻男女的芳心。  而金玉骄花天酒地且娇生惯养,欺男霸女的事情做了无数,不说臭名远扬,也是让人退避三舍的主儿。  他那盟主的爸和商贾的妈都对这个宝贝儿子束手无策,只好送去山上苦修三年。没想到一下山就原形毕露,对李墨染死缠烂打不说,更是闹得天下皆知。  这三年,无论李墨染如何拒绝,金玉骄都笑脸相迎,甚至在祠堂跪了三天三夜,就为了家里人点头。  所有人都把金玉骄当成笑柄,只有他自己美滋滋,捧着脸问李墨染有没有更爱自己一点。  二、  金玉骄不怕别人看笑话,就怕李墨染不动心。  他相信自己只要用心,总能换来李墨染一点真情,哪怕他以万换百也没关系,只要李墨染爱他就可以。  所以无论李墨染是冷他还是骂他,他都甘之如饴。  他问了李墨染三次爱不爱他,第一次被无视,第二次被骂回去,第三次李墨染松口了。  李墨染用剑指着他的心口,剑上染着金家所有人的血。  李墨染说:“你帮我这么大的忙,我怎么不爱你。”  那天月亮又圆又大,照得金玉骄如玉的脸惨白。  三、  李墨染孤苦伶仃,拜入武林盟主麾下学武,因根骨绝佳而备受器重。  谁不知道金家独子烂泥扶不上墙,李墨染大有继承盟主衣钵的架势。 但这条人人艳羡的康庄大道,是李墨染压抑着痛和恨走上的。  认贼作父的每时每刻,他都幻想着能手刃仇人,不料一个让他心生厌烦的人纠缠上来……  金玉骄是他见过最没皮没脸的滚刀肉,是最爱卖弄的混不吝,是天下无敌的蠢货。  但偏偏这样的人,让李墨染早就冰封麻木的心有了鲜活的感觉。  最后一次听见金玉骄问他那个蠢问题,他握紧了手里的剑,直指金玉骄的眉心。  金玉骄眼里无泪,干哑着声音说:“你想亲自要我的命,我偏不给你。”  院子里的梅花开得正盛,去年今日,金玉骄嫌雪大天冷,来年暖些再看腊梅。  恰好是个暖冬,梅香扑鼻,花蕊挂着金玉骄自刎的血。  小剧场:  金家灭口之后,武林并未大动。  李墨染继任盟主,操办了一场风风火火的比武大会。  高手云集,无不以李墨染马首是瞻,偏有一人点名要李墨染应战。(后面应该还有一点内容,但是暂时写不出来,写完再补)不换受,封面画手:倦思记-二狗(脑洞初版于2023.8.11,文案初版于2025.1.8更新,微博均有截图存放)
连载中
私养娇珠
寄养在陆家的时日,陆念安有幸得长兄陆祈亲自教养。 陆祁此人,威严方正,偏生舍不得凶她,将她养成了娇气的性子。 陆念安也极依赖长兄,及笄那年,她放灯许愿——想嫁给长兄。 却被长兄发现。 这是陆祁第一次凶她。 为了避她,陆祁甚至去军中呆了两年。 陆念安难过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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陛下千万要听话
江弃言自幼不受宠,爹不亲娘不疼,如果不是拜了个有权有势的先生,大抵早就被废太子之位了。 无人在意的他,却被先生当成宝贝,从小抱养在身边,舍不得磕一下碰一下。 离开皇宫那天,江弃言拉着蒲听松的衣袖,抿唇哭,“父皇不要我了……” “不要便不要,能怎么着”,蒲听松弯腰把他抱起,“你那么乖,先生总会要你的。” 尚且年幼的他,自然看不懂先生眼中的深意,也不会明白先生想把他养成一个听话的傀儡。 蒲听松把他抱回帝师府,用膳抱着,看书抱着,连睡觉也抱着。 蒲听松只要说一声“过来”,他就得爬到蒲听松腿上乖乖让他先生抱。 他从未深究过这其中有什么不对。 …… 江弃言最喜欢的事是被蒲听松摸头,蒲听松只有在他很乖很乖的时候才揉他脑袋。 蒲听松教他习字,看他温书,却从不授他帝王之道。 “先生为何不教”,他低着头,有些难过。 蒲听松不作解释,只是把他抱起来,摸摸他的头发。 于是所有不快一扫而空,他再也没有问过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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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给一个糙县令
一夕天变,上京第一美人沈京墨就要从四品大员之女,沦为阶下囚。 摆在她面前唯一的生路,只有立刻嫁人。 阖家下狱前,沈母为她求遍了人,可自幼与沈京墨青梅竹马情投意合的公子,在沈家落难后,却连面也不曾露过一次。 国色天香的美人,眼看就要玉碎香残。 万般无奈时,沈母恍然想起十七年前,在千里之外的穷乡僻壤,曾有一家人与沈家口头定下过婚约。 于是,沈家下狱那日,沈京墨被沈母塞进一驾马车,去寻她那从未谋面的未婚夫。 *
已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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